根据《关于印发〈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硚口区实际,现将高龄津贴申请发放事宜宣传如下:
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凡年满80周岁(含)及以上,具有武汉市户籍的老人,或属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政策。
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百岁老人每年还可享受春节慰问、生日探望、定期体检关爱活动,分别按标准500元/人安排。
高龄津贴信息登记时间
高龄津贴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始发依据,对即将年满80周岁的老人,提前两个月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建立电子档案。
高龄津贴信息登记途径
1. 社区(村)网格员按照武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分配的高龄老年人信息进行登记
高龄老年人及其家属或其他代办人也可以主动到就近社区(村)登记
符合高龄津贴条件的驻汉军队离退休人员,由其关系所在的单位集中到街道(乡镇)进行信息登记。
2. 注意事项:
高龄津贴首次登记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银行卡或存折;由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或代办人必须配合提供真实信息。
高龄津贴发放
高龄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以社会化发放形式按季发放,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将上季度高龄津贴发到老人的银行账户中。
高龄津贴核实
高龄津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社区(村)网格员在每季度末月10日前核实本辖区高龄老人信息。
高龄津贴补发
对未能及时完成信息登记的高龄老人,取得联系后,经区民政部门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发,补发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计算。
硚口区各街道及街道下辖社区、硚口区民政局咨询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