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
最基本的公共产品
“安全第一”是
最广泛的社会共识
9月1日起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简称《安全生产法》)
正式施行
对安全生产风险预防、
责任落实、违法惩处等
环节链条提出新要求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争做“安全明白人”
10月12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报告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广泛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推动全区各单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浓厚氛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街道、各单位、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区政协各专委会负责同志参会。
报告会邀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生导师、武汉市政府参事陆愈实教授作主题为“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专题辅导报告。
陆教授根据自身多年的安全生产立法实践和安全监管体悟,以新《安全生产法》解读及相关安全制度落实为题,运用大量的理论知识和详实的事例,从修订背景、修订总体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和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与会人员收获满满↓↓↓
“报告理论站位高,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对于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学习笔记记起来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确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七条职责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关注员工心理、行为习惯
安全心理入法
○救治人员与赔偿
事故发生后及时救治人员
○应急疏散通道要畅通
生产场所与员工宿舍疏散通道要畅通
○高危行业责任保险
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新《安全生产法》对政府部门的新要求
○安全生产规划衔接要求
√安全生产规划与国土空间衔接
√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与风险管控要求相衔接
√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要与地方应急能力匹配
○建立协调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监管职责
√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
√新业态新领域的监管职责
○强制性国家标准
√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制定重大危险源标识标准
√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清单化监管)
○建立信息系统
√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
√建立隐患信息系统
√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新《安全生产法》对第三方机构的新要求
○资质不得租借资质、挂靠
√不得出借资质
√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租借资质、挂靠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
√吊销资质
√限定不得从事评价
√终身禁入
√追究刑事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强化违法处罚力度
○处罚力度大
√处罚金额高
√处罚方式严
√处罚名目多
√惩戒力度大
○处罚金额更高
√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至40%至100%
√对事故单位由现行法规定的20万元至200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至1亿元
○处罚方式更严
√按日连续处罚
√规定时限内未改直接关闭
○处罚名目更多
√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罚!
√高危行业不投保安全责任险,罚!
√高危行业项目未进行“三同时”,罚!
√处置危废未采取安全措施,罚!
√重大危险源未检测、告知,罚!
√危险作业未现场监护,罚!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罚!
√未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罚!
○处罚名目更多
事故调查未落实“五不放过”,罚!
五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
○惩戒力度更大
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
△滑动查看答案
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保障全区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会议强调:
◇严格依法依规抓安全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共同推动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做到广而告之、推而学之、懂而行之。
◇层层压实责任抓安全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坚持关口前移抓安全
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日常防范、源头治理、前端处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方位织密织牢防护网,把好我区安全生产关口,为全区营造良好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立于心,在于行
学好用好贯彻好
新《安全生产法》
不断强化责任落实
筑牢制度堤坝
织密防护网络
以“万无一失”
防止“一失万无”
筑牢“平安硚口”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