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詹鸥 刘勋海
8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硚口分局获悉,该区近日首次办理首个地下车位不动产登记,1486个地下停车位有了《不动产权属证明》。这是自2019年《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以来,硚口区办理的首个地下车位首次批量登记。
前期,武汉市硚口区华润翡翠城小区在完成全部开发建设并交付业主使用后,接到不少业主关于地下停车位的办证诉求,还有地下停车位能否办证、怎么办证、办了证是否就可以出售等热门问题的咨询。对此,硚口区规土分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条例进行系统学习,了解登记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制定办事指南;另一方面,指导建设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善相关规划审批、项目验收等环节,梳理了登记路径,完成了首次登记。
8月23日,武汉市硚口区华润翡翠城小区工作人员拿到了该小区1期1486个地下停车位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连连感叹道:“业主心心念念的车位不动产权证终于拿到了,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下一步,硚口规土分局将积极探索、敢于实践,从解决企业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高效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以创新的服务意识、高效的服务质量,积极推进辖区经济建设。
2019年3月1日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管理的意见》正式实施。根据规定,开发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已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进行分割销售交易。房屋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人防区域划定意见,依法依规办理配建地下停车位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手续。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不动产首次登记所有权人为开发建设单位的地下停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但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开发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配建的地下停车位(不含人防停车位),依法取得相应地下空间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进行销售交易和办理不动产登记。